鋰電池做外貿要做的電池認證有哪些?
國際標準與認證:CB體系(IEC62133標準)國際認證標準IEC62133對于電池(Battery Pack)與電芯(Battery Cell)的導入時程:且前電芯廠普遍采用的認證標準UL1642,隨著國際電工協(xié)會IECEE 決議文ACAG/1398/DSH的決議,將逐步展開I正C62133的導入行動,不再直接接受UL1642的測試結果。換言之,可預期的將來,歐規(guī)認證單位,如TUV、VDE、Semko、Nemko、Fimko、Demko等,也將跟隨IEC62133的導入,采取相同的認證策略。
以下是電池認證的導入行程。
2011年5月1日前:可以完全接收UL1642的測試報告,不需要額外評估。
2011年5月1日起到2012年5月1日:部分接受UL1642的測試報告,需要評估IEC62133與UL1642的差異。
2012年5月1日以后:僅接受符合IEC62133的電池芯
1、中國市場CQC認證GB/T18287
2、美國市場電池認證
UL認證:UL1642針對電芯,UL2054針對電池包
鋰電池運輸?shù)陌踩螅║N38.3和1.2米跌落測試)電池相關環(huán)保法規(guī)(美國電池指令)主要測試鉛和汞的含量。
3、歐盟市場電池認證
電池指令:2006/66/ECPb:40PPM,Cd:20PPM,Hg:5PPM.WEEE指令報廢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ROHS REACH法規(guī)REACH是歐盟法規(guī)《化學品的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》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(jiān)管體系EMC檢測(貼CE標識)運輸途中的安全要求UN38.3EN 62281。
4、日本市場電池認證
PSE認證標準JIS8712和J8714;執(zhí)行日期:2008年11月20日
5、外貿必做的電池認證UN38.3
確保航空運輸安全,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,。根據(jù)國際航協(xié)《危險物品規(guī)則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出可充電型IATA鋰電池操作規(guī)范,即UN38.3(UNDOT)的測試。
根據(jù)民航規(guī)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。
UN38.3是指在聯(lián)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(lián)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3款,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(huán)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55℃外短路、擠壓或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
UN38.3適用產品范圍:
1.各種動力鋰二次電池(如動力車用電池、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、電動工具用電池、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)
2.各種手機電池(如鋰離子電池、鋰聚合物電池等)
3.各種小型二次電池(如筆記本電腦電池、數(shù)碼相機電池、攝像機電池、各種圓柱型電池、無線通訊電池、便攜式DVD電池、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)
4.各種一次電池(如鋰錳電池等)
6、 CE/CB,EN/IEC 62133標準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單體和電池(組)(不同于鈕扣型電池),在預定用途和可預見濫用情況下的安全性能的要求和測試方法。